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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风俗] 闲聊Dartmo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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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帖已经发在TYBBS,不过话说我这个ID在这里用的更直接,在台风倒很少用,所以还是发过来,有删节和更改,呵呵。

前言:

很多人看到这个ID: Dartmouth,百思不得其解,很多人不清楚到底什么意思。在QQ群上,还有一伙人直接音意混译为大嘴(Dart Mouth)。而即便知道这个词语意思的人大概也不清楚为什么我要取这个名字作为ID。想来也正常,Dartmouth对于多数中国人是相当陌生,即便是对我,相对于其他名校,也显得比较偏僻(事实上也的确是偏僻的学校,位于新罕布什尔州的一个小镇 汉诺威)。

至于为什么选这个名字,我先声明,不是我有意要报选Dart读书(我有那个胆也得有那能力,嘿嘿),只是脑海里偶尔跳过这个名词而已。但是事实是,后来被问烦了,所以借这个时机,和大家瞎侃一下这个陌生的Dartmo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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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起源

首先,这个神秘的名词不是别的什么,只是一所学校的名字,全名是Dartmouth College,中文意思是达特茅斯学院。看到这个译名,你也许真能说些什么,不全然是满头雾水。比如当我向众好友解释这词时,就有enhiyaciox版主先指出,这是英国的一个地名,也译为达特茅斯。后来我一查,还真有同名的地方,是位于英国西南部的一个港口也是一个旅游胜地。这其实也不算是很让人惊奇的,因为美国东北部的确有很多地名和英国重名,比如有哈佛大学所在地,也叫Cambridge(剑桥)。不过ciox可能不知道,其实美国这所Dartmouth和这个英国港口压根没关系,也不是因为Dart的所在地和英国港口同名。换句话说,Dart的情况和哈佛大学那个同名Cambridge是不同的。

其实达特茅斯学院名字起源很简单,因为学院成立时的资金是由当时英国的伯爵Dartmouth二世(William Legge 2nd Earl of Dartmouth)资助的。不过你看,还是和英国人有关系。这也是正常的,达特茅斯的成立于1769年,那时还是英国殖民时代,成立者是一个康涅狄格州的牧师Eleazar Wheelock,学院的成立由英国国王乔治三世签字的特许状(记住这个特许状,他是后来Dart所经历一件大事的基本根源),达特茅斯伯爵资助成立,根据这一特许状,学院建立了用于募捐的信托基金,设立了管理学院的董事会,Eleazar Wheelock就是第一任院长。这大概就是Dartmouth College的起源。至于那个同名的英国港口,大概只是一个巧合而已。

上图为Dartmouth伯爵 下图为Eleazar Wheel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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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里要侃题外话了,美国的早期移民很大部分的确来自英国,很多生活习惯在早期都基本同于英伦,很多地名同名或源于英国也不奇怪。但在当下,这种情况已经很难得见到了,因为如今美国虽然依然是白人占大多数,但绝大多数都不是英伦血统,早期移民的英格兰族裔今天绝大多数位于美国东北部的新英格兰六州(也就是马萨诸塞,新罕布什尔,佛蒙特,缅因,康涅狄格,罗德岛),而美国其他地区的风俗习性在同时代非英国(如德国,荷兰等地)新教徒移民,后来的非洲裔移民,19世纪末南欧东欧移民潮(大量来自意大利,波兰,俄罗斯,以及东欧多国和犹太裔移民),20世纪拉丁移民和近几十年汹涌的亚洲移民,美国社会离那个传统英国习气的传统社会早已相去甚远。比如漫步在纽约的街区,天主教堂比比皆是,而非传统的英国圣公会的新教教堂,到下曼哈顿你看到你听到的是浓重意大利风情的美国,因为这里是意大利后裔的社区,而在纽约北部的布朗克斯,你又主要体会的是黑人社区的风俗。

也即如今在美国大部分地方,“美国”味要比“英国”味浓的多了,而且即便是位于美洲的英国后裔,很多习俗也美国化了。今天你要找英国味,也只有在新英格兰六州才能察觉到了,比如你如果看过Boston Legal(波士顿法律),第一季中有个叫Tara的女角色,就是操着带有英式英语发音的律师,这不奇怪,因为波士顿是新英格兰地区,而有一些本地英格兰裔社区保留着早前英国基本发音特点的英语,是正常不过的。但说到底,她也只是一个美国人而已。她周边的同事,包括优雅的Alan Shore,也是操着典型美国味的美语。这是题外话,讨论一下英美的渊源问题,现在回正题,呵呵。

[ 本帖最后由 Dartmouth 于 2009-3-1 11:24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9-3-1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概况

话说这个Dartmouth学院,他成立在1769年。你如果一查外国史年表,会发现,达特茅斯比美国还年长。不错,美国的独立战争结束以及独立宣言签署是1776年,Dart甚至还比美国大了7周岁来着。这是了不得的,因为在他之前,美国只有8所大学更年长(当然包括了哈佛,耶鲁,就连Eleazar Wheelock也是耶鲁毕业的),也就是说Dart是第九悠久的学校。不过Dart偏偏没有因为年纪长而发展的很大,Dartmouth在校只有5千多人,学院总共就8个。这个数目确实太小了,小的很不起眼,所以你之前不知道他一点不稀奇。我们不妨来对比同是常春藤联盟的其他学校,哈佛的学生是多少?哈佛有近两万的学生,康奈尔大学也有一万九千多人,就算是同样不起眼的布朗大学,其光在校本科生就比达特茅斯总学生多两千人。因此人们习惯把他称为常春藤的小老弟(其实以年龄来判断,康奈尔才是小弟,他比Dart还要小近百岁。)

所以他不被中国人熟知,原因很显然。大致有这么些个,首先虽然同在常春藤,但是人数规模是最小的,不是被被留学市场重视的炙手可热的名校。而且达特茅斯之小,还在他地处偏远,位于新罕布什尔中部的的偏远小镇。再者,达特茅斯所擅长的专业不尽然是中国学生所重视的,比如很强的文学艺术历史专业,数学专业等。另外达特茅斯坚持叫学院(College)而不是大学(University)也是影响力普及不大的原因之一。但是关于这点,可有一段极具戏剧化色彩的历史可说,Dart坚持不改校名也使其被人们尊为最坚强的大学院校。

[ 本帖最后由 Dartmouth 于 2009-3-1 11:28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9-3-1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学史上永远的经典-达特茅斯诉伍德福德案

这个戏剧化历史就是达特茅斯学院诉伍德福德案(Dartmouth College v. Woodward)。这个案子要是失败,可就让达特茅斯学院被腰斩。但事实是达特茅斯学院坚强的挺过这段困难的日子,其参与的案子更是成为美国司法史上的经典之作,成为影响美国宪政历程的重要典型,也成为后来代表契约神圣原则(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以及大学自治原则的重要法源。这案子不仅是帮助Dart存在下去,更是为开创之后美国私立大学发展立起重要作用,没有这起诉讼恐怕也没有今天美国发达教育的今天。

对于这个案子,其实,本案主体虽是对伍德福德,但其实真正的较量是达特茅斯和新罕布什尔州政府。之前说了,Dartmouth由Eleazar Wheelock成立。他去世之后已经是美国独立的年代了。 其子John wheelock(约翰 惠洛克)则继承了学院院长的职位。惠洛克本身不熟悉教学,采取了很多不为董事会接受的方法而被非议,于是惠洛克为了夺权,就污蔑董事会滥用学院公款,来了个“小人先告状”,跑到新罕布什尔州议会控告达特茅斯学院的董事会违背之前特许状的协定,足以构成“毁约”,请求州议会设法采取补救措施。而州议会听信了惠洛克的一面之词,在1816年6月27日通过了一项改变达特茅斯学院性质的法律,Dart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此私立变公立。

通过新罕布什尔州的立法行为,达特茅斯学院变成由州政府主管的大学,并被要求更名为University,同时学院的秘书兼司库威廉•伍德沃德(WilliamWardwood)偷偷地带走学院的校印、账本和文件,并拒绝归还。而此时州政府,州议会,州法院一律偏袒惠洛克,Dartmouth一夜间变成两所学校,Dartmouth University和Dartmouth College,董事会和达特茅斯很多元老死都坚持不撤销学院,甚至在非常恶劣的客观条件下借地教学,维持College的运作。

而案子被最后被呈递到最高法院,由联邦首席大法官John Marshall(马歇尔)审判。而为Dart对抗州政府的就是大名鼎鼎的Daniel Webster(丹尼尔韦伯斯特,19世纪美国的著名律师,后来还做了参议员和国务卿等职务)。韦伯斯特是当时还只是初出茅庐,他的母校就是达特茅斯,所以他毅然决然选择为母校辩护(后来也成为达特茅斯学生对母校忠诚的一个典型)。在1818年3月10日开庭的那天,韦伯斯特从容不迫地开始陈述。从学院特许状的由来,讲到英美普通法中对特许权和契约的保护。这一辩词听(读)起来荡气回肠、感人肺腑,行文至最后韦伯斯特甚至一度哽咽。而这篇真正的“最佳辩护”成为美国法治史和上不朽的经典。(辩词大家有兴趣可去查Dartmouth College v. Woodward的有关资料,很容易查到,因为这案子实在是美国司法史上的经典)

而韦伯斯特说到最后的一段话不仅在当下打动大法官马歇尔,也被后人所铭记。
"This, sir, is my case. It is the case not merely of that humble institution, it is the case of every college in our land... Sir, you may destroy this little institution; it is weak; it is in your hands! I know it is one of the lesser lights in the literary horizon of our country. You may put it out. But if you do so you must carry through your work! You must extinguish, one after another, all those greater lights of science which for more than a century have thrown their radiance over our land. It is, sir, as I have said, a small college. And yet there are those who love it!"
其中尤以最后一句话出名,“虽然只只是一所小学院,但是我们热爱着他”。这席话打动了马歇尔,使得马歇尔心证已定,虽然州政府请了大律师William Pinkney做辩护,但大法官以5票赞成的绝对优势驳回被告的请求,恢复了达特茅斯学院的合法地位。

前面是记叙历史,现在我们就法律来看此案,马歇尔采信了韦伯斯特的辩词,他的判决理由承认达特茅斯学院拥有法人地位,学院成立之初的特许状即是契约性质,而援引宪法第一条第十款的契约保护条款(ContractClause),认定特许状所确立的学院是一个私人团体而非像新罕布什尔州议会所认定的那样是一家公共机构,并认定契约不能作如此随意的理解,它不会因为美国独立而失效,可以保证一个法人存在的永久性。

于是至此,达特茅斯诉伍德福德案成了后来司法判例的典型,后来制约了立法机构和政府对公民财产权的侵犯,从而确立了一项对未来产生重大影响的宪法解释原则,成为维护契约神圣原则和私人财产不可侵犯的司法典型。而案子本身也指导了教育体制的发展,确定和保证了美国私立学院的独立和自治以及与此密不可分的学术自由。Dart本身获得了新生,此后其发展一帆风顺,成为美国著名的学校。

同时老校友Webster成为英雄,Dart的校史上写着:“惠洛克(指老惠洛克)建立了学校,但韦伯斯特使它重生。”1901年,达特茅斯学院院长指出:“毫无疑问,在美国这片土地上,如果有哪个教育机构的名字和它的毕业生那样密不可分,那就是达特茅斯学院和韦伯斯特这个名字。”的确,作为Dart的骄子,他的辩护也不仅维护了母校的利益,也推进了宪政历程,约束了无节制的各州势力,也成为那个人才辈出的法律界辉煌时代。

这里也说题外话,关于丹尼尔韦伯斯特,我查了很多资料,有些资料包括我买的一些书籍,乌龙的把他说成是韦伯斯特词典的创作家。。。其实不是,那本著名的总结美国英语形式的词典是另一个韦伯斯特,语言学家诺亚•韦伯斯特(Noah Webster),不过这两个韦伯斯特也正好是同时代的人,也都是语言方面的天才,不知道有无机会见个面之类的,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知道的是丹尼尔韦伯斯特后来成为Dart的最有名的校友。

[ 本帖最后由 Dartmouth 于 2009-3-1 11:37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9-3-1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校现今-玩与学习并重

我们回到现今。因为有了这个案子,Dart也就没有改名了,从始至终坚持着College的名字。坚持叫学院,而不是大学。(奇怪吧,中国的学院们巴不得立刻更名大学,而美国却有这么一所学校死也不改学院之名)这大概也是他坚毅执着的一种表现,所以后来被Booz Allen Hamilton选为十大最具坚毅不屈精神的学校之一也就不为奇了。

当然,这种不改名的坚毅不屈还表现在对College本身涵义的执着,就是非常重视本科教育,而非University包括本科和研究生在内的教育模式。其在校生中4/5都是本科生,而哈佛则有超过一半的学生是非本科学生。所以其非常注意本科教育,治学也相当严肃,要求所有教授和院长每周必须有4小时和本科生教学接触,不能只在做研究。

至于教学方式,Dart有一种标新立异的The Dartmouth Plan(达特茅斯计划),这种学制规定一年分四个学期,每个学生可以选三个学期在校学习,给学生很大的空间和时间安排自己的学习计划,但也有反对者认为经常因此导致朋友和恋人的学习计划与自己相异而引起生活的不便。再者,又因为分四个学期,导致学期学时偏短,因此使得学习气氛比较紧张,这也是达特茅斯学生们“努力学习努力玩”的由来。

关于玩,Dart的学时确实会玩,虽然Dart是比较保守的学校,指的是政治立场上的保守,(Dart到1970年代才实行男女合校,而且接纳女生还引起到校内很多人的不满。)但尽管如此,这里的人确实可说懂得玩。而且很多人喜欢拿之和位于都会区的哥伦比亚大学相比,他们被认为是虽然聪明但不热衷思考的学校。并且Dart的学生是几个名校中最懂得社交的,大部分学生都乐于参加兄弟会什么的组织(Greek organizations),据说啤酒是最受欢迎的饮料,每年要消耗大量的啤酒。学校方面虽然一直提倡戒酒,但学生基本从不执行,还振振有词辩称“Dart这么冷,所以我们喝的酒比别的学校多”。同时,每年都有达特茅斯之夜(Dartmouth’s Night),据说传统始于1904年,为了欢迎达特茅斯伯爵的后代和日后英国首相丘吉尔来到,学生们穿着睡衣,进行了盛大的游行。之后每年新生都会在学校图书馆前用一根根干枯的原木搭高三层楼的金字塔型木堆,然后,在达特茅斯之夜,由新生亲自点燃原木,围着篝火一圈一圈的奔跑,如果是96级就要跑96圈。这种狂野的气象,我想中国学生是做不到了。

其实学生可玩的东西还真不少。由于新罕布什尔冬季非常冷,Dart附近经常大雪纷飞,白雪皑皑,Dart就在附近山峦开辟了滑雪场,冬季学生都喜欢去那秀滑雪技巧。而春秋,则兴划船,正好康涅狄格河就在附近。学校由于在郊野,附近森林很多,所以学生经常跑进森林里,搭个木屋或在附近花钱租房度夜。而其体育成绩也是相当傲然,美式足球有17年度是常春藤内赛冠军,而冰球更是其强项。校队叫Big Green,其基本颜色就是绿色,绿色也代表了Dart,后来人们也给其起外号,就用Big Green

Dart的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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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教学水平,偶就不多说了,我想常春藤八校(Ivy League,位于美国东部的八所名校,不过注意,没有麻省理工)之一不是浪得虚名的。而这八校共同的特点也就是录取很严,条件要求苛刻。Dart录取率只有20%,也难怪中国学生少关注这里了。这是常春藤八校的校徽,可见Dartmouth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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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Dart和哈佛,耶鲁,布朗大学都同在新英格兰地区(哈佛在麻省,耶鲁在康涅狄格的纽黑文,布朗在罗德岛的普罗维登斯),也凸显出新英格兰地区在美国教育绝对高的地位。顺便一提,和别的学校比,Dart有非常著名的Tuck商学院,被福布斯一度排在商学院第一。在商界很出名,所以Dart培养出很多商业的巨子,看过美剧<Gossip Girl>的人大概都记得,Nate Archibald他父亲就是Dart的校友,不过话说回来,他父亲很失败。
Dart在文学和艺术方面也是非常之强的。另外Dart的成就还有推动个人电脑的发展,Basic语言是在Dart创立的。而其著名的校友,除了之前说的韦伯斯特,还有后来30年代美国国务卿洛克菲勒,以及布什政府的财政部长鲍尔森等。顺便一提,Dart是全美所有大学电脑系统最发达的,5000多名在校生人人都有电脑,在这么个小镇里有近万台电脑运作着,这也是非常不可思议的。

[ 本帖最后由 Dartmouth 于 2009-3-1 11:48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9-3-1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到这里,也就差不多了,大致提了Dartmouth创校和其历史以及参与的历史事件,和学校的一些著名特点。


基于自己了解有限,又没去过当地,所以信息上不排除有误。这篇文章权当是对本人ID名字不解的人的答疑解惑,或作普及知识而已。如果碰巧某位仁兄有意申请入Dart学习,兴许也还能帮的上忙了,呵呵。

[ 本帖最后由 Dartmouth 于 2009-3-1 11:49 编辑 ]
发表于 2009-3-1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ZZ这个沙发我要了!!哈哈。。
其实这个问题我也想问你好久了。。总算自己解答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3-1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了 永安:y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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